北京商报讯(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)1月12日,银保监会发布《保险财物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》,表示监管评级成果主要用于银保监会日常监管,由银保监会以“一对一”方法向保险财物管理公司通报,各公司不得将其用于商业宣扬。
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,银保监会将根据监管评级成果,对不同类别的保险财物管理公司实施差异化对待。一方面,关于运营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强的公司,以非现场监管为主,定时监测各项监管指标,通过会谈和调研等方式,把握最新的风险状况,在市场准入、事务范围、事务审批等方面给予恰当支撑。
<p font-size:18px;text-indent:2em="" !important;"="" style="overflow-wrap: break-word; margin: 5px 0px; font-family: "sans serif", tahoma, verdana, helvetica; color: rgb(77, 79, 83);">另一方面,关于运营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弱的公司,给予持续的监管关注,在事务上做“减法”,必要时依法采纳暂停事务资历、责令停止承受新事务等审慎监管办法。